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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丨这些事情党员做不得!

    信息发布者:pzlac258
    2017-08-17 21:18:59   转载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始终有一种“身份意识”,把自己与普通群众区别开来。


    但这种“身份意识”,绝不是对群众的高高在上,也不是个人利益的特殊化,而是从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等方方面面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哪些事情共产党员不能做!


    ①宗教信仰不能有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这是不可以的。


    2016年08月,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福坚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孙福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动摇,信仰宗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多次外出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法套取公款,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医疗费支出;以发放奖金、福利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犯罪。


    孙福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福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一些共产党员认为,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是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损害他人、危害社会,就没有必要去管;有的甚至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也予以明确规定,党组织不能也不应当去干涉。


    这种想法在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已经无条件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意味着他已经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②奢侈消费不能做


    共产党员用自己家庭的合法收入买豪车、名表等,算不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是否会受到处分?



    这个引发网友热议的问题,中纪委于2015年12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给出了权威回答。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如何界定?中央纪委法规室对此划出了红线: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


    中央纪委法规室这份回复,其实向广大党员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收入合规合法,也不是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理由,必须要把握好分寸。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理应在这方面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③大操大办不能有


    2017年5月17日,中央纪委网站曝光一则案例:黑龙江省宝清县青原镇永红村村委会主任张利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8日,张利借买楼之机,在本村礼堂宴请400余人,收受礼金12.28万元。张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怎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才不算违规?中央纪委法规室对此曾在中央纪委网站专门作出回复,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不能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解读。

     

    中央纪委法规室在回复中称,本条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三类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三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应当指出,禁止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不是禁止传统民俗。只要注意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注意可能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搞简朴、正常的婚丧喜庆事宜,一样体现传统民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编辑/刘飞 程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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