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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利安场社区卫生室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天彭街道利安场 村(社区)卫生室新建项目工程已经村(社区) 议事会会议议定实施,拟采取公开比选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施工比选。 1、项目名称:利安场社区卫生室新建工程; 2、建设规模:80㎡; 3、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利安场社区4组; 5、比选人:天彭街道利安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为:149778元;投标最低限价为: 134800.20元。 8、工期要求:25日历天;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10、付款方式:全垫资,完工审计后付款(其中:扣除10%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总 (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比选的施工企业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2017年 11月23 日下午5:00(北京时间)截止,到利安场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报名和购买比选资料(资料费15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详细地址:天彭街道利安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刘勇 ,电话:13568936671。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与比选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盖鲜章)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 7500 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柒仟伍佰元整。若比选申请人中标,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比选申请人未中标的,在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比选申请人未按规定参与比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比选保证金直接提交至:农商银行彭州西郊分理处(凭存根到天彭街道财务科开具票据);户名: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账号:022417000120010009153;款项来源填写为: 利安场社区(社区) 卫生室新建项目工程比选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7 年11月23 日下午5:00。 本工程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7年11月 2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在利安场社区居委会集合进行现场踏勘和统一答疑。 1、比选时间:2017 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 上午9:30 。 2、比选地点:天彭街道 利安场社区 村(居)委会会议室。 3、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1)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标书4套(经济标,其中正本1套,副本3套);(2)缴纳比选保证金的票据。 4、比选办法:按照天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彭天府发〔2015〕 46 号)和天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彭天府发﹝2015﹞87号)规定,先由评标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开标,对标书进行审查,针对有效标书的比选申请人设3个入围标签,被评定为有效标书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抓阄入围,抓到入围标签的比选申请人入围比选作现场陈述。入围比选的申请人作现场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择选取两家比选申请人,择优选取的两家比选申请人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作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中标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30 日至2017年12月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场社区民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